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

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手机端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清廉卫健
caseXqBoxCenterLmenu

站稳人民立场 压实主体责任 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

2023.10.19
阅读:785次

       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割裂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全力配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

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在政治监督上提档升级

配合医药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政治监督、压实责任链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站稳人民立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清醒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执纪为民的实际行动,通过高质量的监督夯实执政为民、人民至上的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责任意识。

压实主体责任。立足职责定位,尽职尽责、全力配合。以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督促各级卫生健康委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等。各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熟悉行业、部门的优势,督导参与集中整治的政府各部门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与财政、审计、公安、大数据、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

凝聚监督合力。坚守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突出监督的再监督,坚持系统观念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加强内部协作,注重定期沟通、分析研判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联合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集中检查和座谈考察等,及时掌握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整治成效,加大对涉及派驻机构和联系部门、地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工作调度,做好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

靶向发力,深挖细查,在线索处置上精准研判

问题线索处置是配合医疗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关键环节,重要问题线索快速移交和快查快办,能够提升配合医疗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工作质效。

拓展信访渠道。督导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畅通问题线索来源,设置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通过媒体、网络、社情民意、审计、巡察反馈等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统一编号,分类管理。开展医药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核查存量、收集增量,对反映问题线索集中、数量较大,重复举报的问题线索要重点核查。注重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涉及医药腐败问题线索,编号登记、专人管理、分类处置。

规范线索移交。医药领域集中整治涉及部门多,问题线索存量大,增量也会迅速增加,问题线索移交应坚持归口受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及时办理的原则,积极与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定期协商机制,制定定期移交反映党员涉嫌违反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工作规则,督导及时移交紧急重大、社会影响恶劣、舆论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和需提级办理的问题线索。

优化线索处置。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处置应突出政治考量,体现精准规范、科学高效,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优先处置。二是聚焦问题线索比较具体、可查性强的权力寻租、“带金销售”和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坚持初核,掌握问题线索的真假、虚实和大小,以决定是否立案审查。三是对时机条件不成熟,暂不具备核查条件的临床主任、专家学者问题线索可存放待查。四是针对反映问题失实、违纪事实轻微或有关部门已经做出处理问题线索的及时予以了结。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大排查,对查处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等后续处置中的风险点加强监管。

集中突破、严肃执纪,在案件查办上动真碰硬

查办案件是整治腐败、加强监督最有力的手段,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加大线索研判。充分认识党中央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及时了解当前集中整治形势和要求。一是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关注各级各类医药领域行政单位、公立医疗机构、有关社会组织中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问题线索,二是聚焦关键岗位,重点关注公立医院内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检验检查和行政、后勤等岗位人员问题线索。定期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议,听取综合情况汇报,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要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深入研判,提出处置要求,确保问题单位政治生态稳定和秩序运转正常。

加强线索查办。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移交、反馈谁”的工作原则,梳理重点督办问题线索清单,对紧急重大、社会影响恶劣、舆论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分级组织挂牌督办。对上级紧急批办或涉及多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按规定报告处置意见和反馈查办结果。建立情况通报机制,约谈问题线索办理滞后、积压较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问题线索迟报瞒报漏报、跑风漏气以及失泄密行为要严肃追责。

强化专案办理。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等重点问题线索,强化“两法”衔接配合,开展专案专查。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点上突破,实现线上推进,通过对重点线索、典型案件的调查核实、分析研判和剖析处理,深挖其背后权力寻租、“带金销售”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统筹纪检监察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加强案件查处力度,采取“室组地”联动、“室组”联动、组组协作等交叉互查方式,注重案中挖案,行受贿一起查,对性质恶劣的违纪违法人员和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强力的声势和震慑。

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在问题整改上标本兼治

配合集中整治要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做到问题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严肃执纪与把握政策相结合,以案促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推进集中整治各项任务走深走实。

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挖掘案发单位清廉元素,组织开展医药行业廉政文化、医德医风教育,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践学活动,扩大廉洁文化感染力、辐射面,分层分级廉政谈话消除风险隐患,引导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医药企业守法经营,促进良性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深化以案促改。把办理案件和整改治理相结合,立规矩与堵漏洞相街接,着力查找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行业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督促案发部门从源头上防范。坚持查纠并举,将集中整治与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相结合,把防治隐形变异、风腐同源等问题一体推进,从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分析不良作风问题动向和表现,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压缩腐败滋生空间。

推动建章立制。把握好政策策略,既要形成震慑、又要审慎稳妥,规范使用廉政账户,对积极认错改错态度积极人员从轻从宽处理,体现执纪执法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禁业限制,加快推进分级诊疗、药品供应保障、医保基金监管等基本制度建设,压实国有医药企业政治责任,规范医药企业销售行为,持续完善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作者系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